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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温馨提示

市民朋友们:

根据国务院、省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,为持续巩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免疫屏障,从即日起开展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,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:

01

接种对象


对18岁及以上已接种北京生物、北京科兴、武汉生物灭活疫苗(两剂次)和天津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(一剂次),且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。

02

接种原则


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,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;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,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,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,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;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,使用原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。 

03

接种要求


保障和服务社会基本运行的重点人群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,力争做到“应接尽接”。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市民朋友就近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,进一步增强免疫效力。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10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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